机关简讯
【2023第95期】扎实推进党组(党委)书记 与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肩挑” ——省直机关工委推动党组(党委)书记 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达100%
来源:工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3-12-07 15:48:28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省直机关各单位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省直机关工委根据年初省委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六个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委书记达到100%”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难点28项工作任务清单中,通过落实制度、梳理排查、压实责任、提醒督促,省直机关100%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与机关党组织书记实现“一肩挑”

严格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要求,“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严格执行条例的基础上,省直机关工委明确要求机关党组织书记应由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下发有关工作意见,逐步建立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基层党支部各自抓机关党建的工作机制,明晰了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各主体的责任分工,构建了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专职副书记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 

认真落实,推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达100%。省直机关工委严格对照“六个一”工作清单,倒排工作进度,把重点工作任务压实到“人”,把工作完成时限规定到“日”,把具体工作流程落细到“条”,以项目化指标推动工作落实,坚持从源头上着手,下决心全面推行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工作结合专题调研,采取下发摸排统计表、实地走访、电话督促的方式,对未能及时调整的17家单位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完成“一把手”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调整工作。

严格审核,确保“第一责任人”不变、责任落实不减换届选举、届中调整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重点审查机关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是否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未按要求提出的候选人人选不予批复,并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坚持把“抓书记、书记抓”引向深入,确保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

通过推动党组(党委)书记担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工作,牢牢牵住了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党组(党委)书记推到机关党建责任的“一线”,在主题教育调查研究中能够明确的感受到,机关党建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更加清晰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意识不断增强,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能、管理关系、党建责任有机融于一体,形成了抓机关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