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强化使命担当 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
来源: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4-03-29 16:22:36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始终坚持“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依规依纪依法审理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第一季度,对所受理的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审结,强化政治把关,有效保障了审理案件质量。

严把案件质量关。纪检监察工委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审核把关,守牢案件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严格履行审理工作程序,落实案件审理责任制,明确主审人为第一责任人,将案件质量责任层层明确到人,压实到岗。坚持集体审议,先后在审理室室务会讨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基础上,又召开纪检监察工委委员会议对受理的违纪违法案的审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有效保障案件质量。

加强沟通协调。审理人员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配合。在形式审核阶段,通过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沟通,详细了解案件背景、证据情况、被审查调查人态度等,全方位准确掌握案件“活情况”。第一季度,对案件审理阅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主动加强沟通,围绕案件证据事实、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补证意见,经过多次沟通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达成共识,有效避免补时间过长问题,有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提高审理业务水平。纪检监察工委着眼于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审理队伍,把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摆在首位。组织审理人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深学细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懂弄通《纪检监察审理实务研究》《纪检监察纪法适用研究》《纪检监察常用文书制作与运用》等业务书籍,为提升案件审理水平和审理能力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