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推动落实《工作规范》
来源: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4-09-29 17:05:04


 

编者按:7月18日 ,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工作规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省直机关纪检工作实际,在总结实践经验、把握特点规律的基础上,对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的性质定位、领导体制、产生运行、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作出的全面规范。为进一步提升机关纪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工作规范》印发后,省直各单位机关纪委认真开展学习,逐条对照落实,《工作规范》贯彻执行取得初步成效。现将部分单位做法予以编发,以供交流互鉴。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机关纪委书记带头领学促学,对《工作规范》中机关纪委的性质定位、领导体制、产生运行、职责任务、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原文传达学习,深刻理解把握机关纪委履行职责的权限、方式等内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等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第一议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深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盯重要节点,扎实抓好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省委编办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编办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对照《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试行)》,逐章逐条学习《工作规范》,做到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新旧对照学,督促机关纪委委员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工作规范》的重要作用和指导意义,进一步提升依规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工作规范》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青海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办理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起来,确保融会贯通。紧紧围绕《工作规范》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研讨,重点把握机关纪委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纪律审查程序和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确保学深悟透。      

 

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第一时间在机关纪委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专题学习,协调委办公室将《工作规范》上传到OA系统,督促全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把学习《工作规范》纳入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内容。对标《工作规范》,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短板和弱项,推动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持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积极主动协助机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精力履行机关纪委监督专责。按照委党组要求,深入省能源局开展工作5次,与省能源局支部书记(处室负责同志)提醒谈话3人次。向机关党委书记、分管领导请示报告有关工作20余次,争取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导15次。积极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向纪委委员通报情况、征求工作建议6次。

 

省统计局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机关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采取领读领学、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研讨、学深悟透,全面掌握《工作规范》的各项内容。严格对标《工作规范》明确的各项内容,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查漏补缺,抓好贯彻落实。对纪检委员和纪检干部监督实操工作进行培养锻炼,将纪检监督、统计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进行贯穿融合,进一步提升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执纪质量,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