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专题安排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来源:省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15:26:54

          9月27日,省直机关工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并安排工委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张学天主持会议。

微信图片_20210928152717.jpg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仅要让党员干部受洗礼、有提升,更要将落脚点放在学史力行上。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

会议要求,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持续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不松懈。把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结合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不断深化学习,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在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开展研讨交流,检验学习效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上持续跟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办实事的针对性。认真梳理总结前期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找差距、找问题,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逐项对照、逐项销号,努力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聚焦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工委“全面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督导调研掌握的群众需求,从工委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精准发力,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更加有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真抓实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机关各党支部要积极与村(社区)党支部结对共建,在年内至少共同开展1次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同时,发掘和反映工委及省直机关各单位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青海机关党建网和新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积极营造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聚焦聚力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