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书近日在全国发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政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深刻阐明了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今天,我们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部分相关重要论述,与您一起学习领悟。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
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加强全方位就业服务,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民生保障精准化精细化。
——2018年4月28日,习近平在听取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2019年4月,习近平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让各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1月21日,习近平在听取云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强化城乡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帮扶。
——2023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听取江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牢牢记在心上、时时抓在手上,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