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35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68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受到表彰,青海有13个集体和15名个人受到表彰。
我省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青海省班玛县人民武装部、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居民委员会、湟源县城关第一小学、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官亭镇人民政府、同德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刚察县沙柳河镇果洛藏贡麻村村民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泽库县税务局、达日县查朗寺、玉树抗震救灾纪念馆、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统战群工部、青海广播电视台藏语广播、青海省民族语影视译制中心、青海省贵南草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省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光明日报社青海记者站高级记者万玛加,青海省体育局运动员兼教练切阳什姐,西宁市城中区南滩街道建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人马旭辉,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南关清真寺宗教教职人员马如云,中共青海省委党校二级教授马明忠,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赛尔龙乡兰龙村党支部书记长爱,都兰县香加乡电影放映员东德布,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族歌舞团中级演奏员央金兰泽,甘德县柯曲镇卫生院院长尼玛拉毛,互助土族自治县中医院治未病中心主任李佩玲,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完全中学教师杨毛吉,海东市平安区平安街道乐都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张珍,兴海县藏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周拉太,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基层理论宣讲团团长韩庆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