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把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内容,深化5项举措,进一步规范组织运行,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组织深学细学法规。《办法》发布以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时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并结合传达《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问》,全面掌握背景意义和法规规定,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厅系统各级党组织采取书记带着学、党员研讨学、结合案例学等形式,将具体规定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提升党支部依规抓建能力,增强党员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行动自觉。
开展退休党员排查。厅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做好离退休党员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厅系统66名离退休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以及党支部开展教育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组织关系过于分散、个别老党员档案不够完善、信息录入不及时、教育管理不经常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研提对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指导各党支部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意见》落实,持续做好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进行组织发展核查。结合正在开展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23年至2024年度组织发展的10名党员专档、2025年拟发展党员入党条件等逐一进行核查,确保发展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同时,指导各党支部统一悬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规范使用青海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完善发展党员网上纪实管理相关信息,进一步健全组织发展线上线下台账,持续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运行。
审核本级管理党费。认真执行党费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并督促整改,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上交2024年度党费。召开2025年度党费收缴工作专题会,指导党支部严格按标准核算党员党费基数,确保自主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相关制度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持续规范党费使用,充分保障基层党组织活动需求,助力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夯实党的阵地建设。把严格执行《办法》作为贯彻落实《关于省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的十二条措施》的有力抓手,研究批准撤销党支部1个,成立党支部1个,指导1个党支部按期换届,8个党支部完成书记改选,全面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认真执行《青海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指引》,依照程序步骤规范开展民主评议,提升队伍整体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