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来源: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6-01-06 09:15:03

根据省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纪委监委25家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办理情况开展质量评查工作。此次由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授权审理以来首次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有力有效举措。纪检监察工委严格按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日常审理监督与实地阅卷相结合方式,探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实地评查和日常案件审理监督情况看,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质量总体向好,但程序、定性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纪检监察工委将通过强化政治意识、加强业务学习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办案工作的政治属性,充分认识办案不规范的政治危害,从讲政治高度落实好案件审理职责,以高质量的案件审理维护纪法制度权威。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参加省纪委监委纪法培训、履职通识培训、实践锻炼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委干部的业务能力。三是发挥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委授权审理职责定位,对案件办理全流程进行审核把关,坚持一案一审,形成审理报告并正式反馈。四是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积极发挥监督纠错、量纪平衡职责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相关处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审理情况专报,推动形成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工作合力,确保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