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残联联合驻会律师服务团队赴西宁市大通县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专题普法宣传活动,40余名基层残联干部职工、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参加。
此次活动深入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聚焦基层残联履职实际,采取集中宣讲与法律咨询相结合的方式,由驻会律师专题授课,深入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确立的三大宗旨和三大核心原则,重点解读“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特别扶助原则”及残联“代表、服务、管理”法定职责;全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背景与核心制度,从设施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无障碍三个维度,阐释“权利实现等于物理条件加信息条件加服务条件”的法律逻辑,帮助基层残疾人工作人员构建清晰的法律认知框架。同时,还结合残疾人信访常见问题,重点围绕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单人低保、分年龄段康复救助、1.5%按比例就业、自主创业税费优惠、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重点惠残政策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就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沟通。大家纷纷表示,本次专题普法活动靶向性、实用性强,紧贴基层残联岗位职责,通过专业释法、以案促学,有效补齐法治履职短板,厘清权责边界、规避履职风险,对规范开展助残服务、精准落实惠残政策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下一步,省残联将持续联动驻会律师开展系统内专项普法宣讲,常态化为基层残联队伍法治赋能,持续提升全省残疾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履职水平,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