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事(企)业单位党委,有关直属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中宣部将于2023年2月底,命名第八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推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工委将推荐3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3个岗位学雷锋标兵,现将省直机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从省直各单位企业、学校、机关、窗口等一线基层单位中产生(已被命名为青海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基本条件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基本条件: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基层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影响较大;具有良好的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行业本地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层单位(处级及以下)。
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条件: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的个人。
三、具体要求
请省直各单位根据优中选优原则,严格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信息,推荐对象是党员干部的需征求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要严把事迹材料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确保事迹真实感人,经得起检验,具有示范性、代表性。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至工委宣传部,届时将择优上报并参加中宣部评选。
推荐表电子版随文发放。
附件: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中共青海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郭启帆 电话:8482649 邮箱:qhgwxcb@163.com)